三冠天下 作品

第288章 龙族繁衍的希望,陆远被打脸了~~

一共有两颗蛋宝宝,

其中一枚非常大,形状也十分怪异,

不仅浑身无刺,而且两头尖尖像个“橄榄球”。

戈斯拉解释了缘由。

此前的上万年间,祂穷搜全球,只找到一百多个龙蛋。

最后仅存三颗,直到陆远这个有缘人出现,才成功孵化。

这次去南极,是因为,

数百万年冰岩极深处,仍有少量龙族遗骸,

但,想要挖掘,非常非常吃力。

饶是冰霜巨龙,一个月功夫,也只得到两个。

这枚“橄榄球”,并非纯正的龙族,

而是龙族的旁支,鲸龙种的蛋宝宝。

鲸龙的体型比戈斯拉大五倍,祂们的蛋宝宝,自然也大得多。

不过呢,鲸龙和龙族的关系,类似于老虎和豹猫。

龙族在智慧上比鲸龙更强,所以才能统治地球几千万年。

但是,鲸龙的力量,

比龙族高十倍,属于绝对的“猛龙”型选手。

找到蛋宝宝,戈斯拉也对陆远袒露真实想法,

他渴望找到女龙宝宝,才能延续壮大龙族。

所以,哪怕是鲸龙种,他也不放过。

依据龙族遗传学理论,

龙族和鲸龙种结合,混血种占一半,

另有四分之一概率,生出纯正龙族或鲸龙种的蛋宝宝。

“只求列祖列宗保佑,最少给我二分之一的运气!”

陆远笑了笑,说道:“心诚则灵!”

说完,减少指间肌肉组织的强度,戳了一下“海胆”的尖刺。

一阵微痛,陆远的指间渗出鲜血。

陆远意念转动,血滴落在“海胆”上,

然后,再滴一滴到“橄榄球”上。

眨眼间,“海胆”迅速吸收血滴,“咔咔”声中出现一道裂纹。

连陆远都觉得,这一幕好神奇!

自己的血,怎么就成了龙蛋的“孵化促进剂”呢?

难道,因为自己是“龙的全人”?

不大会功夫,海胆中的龙宝宝,

一边“吱哇”叫着,一边在裂缝处啄壳。

在一旁围观的三个大龙宝,就像好奇宝宝,叽里咕噜嚷着。

“快看!弟弟要出来了!”

“胡扯,我觉得是小妹妹!”

“你才胡扯,看祂啄的多带劲,绝对是带把的!”

“呸!信你才有鬼了,你从来都没猜准过!”

“嘿嘿,那是以前,

现在我的境界提升了,预感很强烈!”

“拜托,别吵吵,头都被你们吵昏了……

不行到外面去打一架……”

“笃笃~~”

“喀嚓!”

一小块海胆壳,应啄脱落。

然后就没声了,

泰迦有点急躁:“怎么啦?弟弟不会出问题了吧?”

说着祂伸手去摸海胆壳,

“啪!”

戈斯拉毫不犹豫给了一记“爆栗”。

“别动!”

“哎吆!”

泰迦双爪抱头,疼的叫唤起来。

“老爹干嘛打我?我是想帮弟弟……”

戈斯拉瞪他一眼:“你懂个球!

宝宝必须自己出壳,要不然就算长大,也会变成废物!”

啊?

三个龙宝宝互相对视,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说法。

纳迦笑着说道:“嘿嘿,大哥,我发现,老三比我们俩更厉害!”

火龙迪迦最早孵化,比较沉稳。

“这话怎么说的?”

纳迦笑呵呵地说道:

“你看,祂头上比我们多一只角!”

很明显,那是“爆栗”留下的“肿包”……

泰迦气得做鬼脸,翻白眼。

接着,海胆里的新龙宝休息好了,继续“笃笃笃”的啄壳。

陆远和戈斯拉,却在关注“橄榄球”。

因为,蛋壳虽然在吸收血液,可是速度比“海胆”慢不少。

戈斯拉担心地说道:

“不会等结痂了,还没吸完吧?”

陆远对时间极其敏锐,说道:“不会的,再等一会。”

“笃笃笃!”

“喀嚓!”

一块更大一点的海胆壳掉落,而且,内部的蛋膜也破了个小洞。

似乎呼吸到新鲜空气,加速龙宝宝的硬化,

“笃笃笃……”

一连串更快的啄击下,缺口不断扩大,

最终,“咔!”的一下,“海胆”顶盖被撞开了。

“咕姆!咕姆!”

一条蓝白色的小龙宝宝,黏嗒嗒的钻了出来。

泰迦很兴奋,凑上去嚷道:

“哇!这么小就能啄开蛋壳,好厉害!”

“噗!”

小蓝龙似乎不高兴泰迦,吐了哥哥一脸口水。

然后,飞快的跌跌撞撞的爬向戈斯拉。

“啊啊啊!这个坏小子……好讨厌!”

“哈哈!出糗了吧?”

“嘿,老爹让他别动,他不听,活该!”

“切,看见没,我说是弟弟,没错吧?”

“瞎猫碰死耗子,神奇个屁啊!”

戈斯拉将新龙宝,小心藏在自己茂密的龙鬃里,并且取名洛迦。

冰霜巨龙的表情,既欢喜,又忧心忡忡。

很明显,小蓝龙是水系龙宝,而且是雄性……

现在,只能看鲸龙蛋宝宝了。

尽管戈斯拉觉得,时间流速很慢,

但,陆远却觉得很正常,

“橄榄球”比“海胆”的时间,也就多了三倍左右。

冰霜巨龙急躁,大概属于“相对论”的理论范畴,

欢聚时间相对短,而等待的时间相对长。

随着时间流逝,在血滴凝固前,

“橄榄球”终于一滴不剩的,“喝”光“孵育催化剂”。

听见“咔咔!”的裂纹声,

冰霜巨龙松了一口气,

万幸,陆远的血,

真的很管用,他是龙族的大恩人!

漫长的等待后,

鲸龙蛋宝宝也破壳而出,

一抹鲜亮的嫩绿色,就像春风一样喷薄而出。

“唔呢!唔呢!”

鲸龙宝宝的初啼,比龙宝的更低沉,却更具穿透力。

小家伙的体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仅仅只比龙族大一倍。

而且,头上没犄角,只有四根细细的触须,

四肢粗短,爪子之间有明显的肉蹼……

小家伙昂起脑袋,

逐一看过戈斯拉、陆远和三个龙宝,有些不知所措。

戈斯拉轻轻提起鲸龙宝宝,

“唔呢~~唔呢!”

小家伙害怕极了,拼命叫唤。

扫了一眼,戈斯拉嘴角露出笑意。

嘿!

祖宗开眼!是个鲸龙千金!

祂小心的将鲸龙女宝,藏进另一侧龙鬃,

并起了一个很漂亮的名字,维纳斯。

泰迦眼珠转了转,小声嘀咕道:

“长得真难看!我才不要祂当媳妇!”

纳迦笑道:“切,别自作多情了!

你长那么难看,人家肯定看不上你的!”

“胡说,我比你长得帅,

我看你是想娶祂当媳妇,反正我肯定不能要祂的!”

纳迦笑道:“没道理大麦不割割二麦,给大哥好了!”

迪迦翻了个白眼,闷闷地说道:

“我看,你们别争了,还是打一架比较干脆!”

“老大,你咋总想挑拨我俩干仗呢?”

戈斯拉哼了一声,

三个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净说胡话。

不过,任务勉强算完成了,该回家了。

“对了,我在南极似乎感应到,

冰盖核心之下,有一股神秘的能量,

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给过陆远具体的位置后,

冰霜巨龙带着五个小讨债鬼,飘然北返。

陆远琢磨半天,

也没弄明白,南极冰盖下的神秘能量到底是啥?

戈斯拉给出的猜测,有三种:

要么是天外邪魔的残骸,或史前文明的遗迹,或未知物质。

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物体不具备生物活性。

至于冰霜巨龙为啥自己不

探索,

是因为,当时已经筋疲力竭,而且,祂现在关注的是种族繁衍。

如此,“借花献佛”便宜陆远,也相当于一种报答。

戈斯拉知道,陆远和灵圭帝之间,必须死一个。

但是,灵圭帝的黑禁术太变态,陆远短期内怕是很难追上。

所以,这可能是一个“弯道超车”的绝佳契机。

可,陆远并没有马上行动。

妙善的忠告,他记得很清楚。

处于命运的低谷期,最好不要离家太远。

唉~~继续猥琐发育好了。

陪伴后宫孕妇,

到清北大学上课,

视察造船厂和卡车厂,

每隔十天上朝一次,

对了,还有非常重要的科研实验大楼,

其中最优先的项目是,无线电报机。

因为,白虎团已经全面越过乌拉尔山,稳步向克宫推进。

即便最快速的不死鸟,往返也要大半天功夫。

信鸽通讯,严重滞后于当前的形势。

除了军事,无线电报对商业和民生的作用也很大。

一旦研制成功,中华成为世界霸主的地位,不可撼动。

目前,陆远正在研制电容器和电感器,

将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低频震荡器,

再通过高频信号在空气中传播,这就是发报。

接受无线电波很简单,

利用天线捕获空气中的高频信号,再通过载波转换成低频信号。

这样,就能还原出原始电报信号,从而完成信息传递。

当然,可以通过按键长短的特点,

设计一套密电码,比如大名鼎鼎的“摩尔斯码”。

第二项科研项目,是无数人心心念念的手搓飞机。

这个项目,比电报机相对容易的多。

陆远将机械动力源,

从庞大的蒸汽机,升级到活塞发动机,

活塞飞机的诞生,也就水到渠成。

一台四冲程发动机,一个螺旋桨,

上下两层机翼,一个带轮子的机舱,以及机尾方向舵,齐活……

对了,差点忘了,还必须至少有一个油箱。

现在主要的部件都准备好了,正在进行最后的磨合测试。

主要是测试飞行时长、抗压、制动、载重、磨损老化等关键指标。

第三项,舰船类(绝密)。

鉴于钢铁巨舰,已经是公开的机密,

无论神凌还是东瀛,都有大量造船业的技术工人,

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效仿中华建造蒸汽铁甲舰。

为了保障无敌舰队不受威胁,

陆远不得不未雨绸缪,留一手。

这三大项是优先,还有更多小型科研,

诸如,热气球、发电机、铁轨和蒸汽机车、各种化合物、原油提炼后的衍生品,等等……

反正,陆远提出课题,指明方向后,由清北大学的学生反复摸索。

甚至,有的学生很有天赋,想法天马行空。

你能想象,有人提议,在长白山天池下,

挖出一个通道,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熔岩的热力,供暖或者发电。

而且,还可以缓解火山喷发的危害程度。

要不是考虑到,工程量实在太大,陆远肯定很乐意这么干。

说现代人比古人更聪明,未免有点盲目自大。

其实,人都是一样的,

现代人看起来表现的更聪明,是站在无数古人的肩膀上。

古代先贤们最令人敬佩的是,从无到有,好比从0到1。

集成无数古人智慧的现代人,不过是从1到100,难度完全不同。

尽管要忙这么多事务,可陆远依然坚持,每旬都白龙鱼服,微服私访。

既然是微服私访,陆远坚决不搞形式主义,

他不定时出宫,也不通知任何人,

甚至连贴身秘书花想容都不带,独自出行。

陆远还记得,原来世界,

有一部很火的系列电视剧,“铁三角”主演的《乾隆微服私访》。

其实很多人没看懂,因为,那就不是拍给平头百姓看的。

因此,陆远的微服私

访,基本不会去闹市区,

而是专找城市的边边角角,或者农村边缘地带。

这些地方的百姓,基本都处于赤贫状态,最需要朝堂的救助。

陆远头发乱糟糟的,穿着破旧的劳工服,肤色又暗又粗,满手老茧。

他来到仁川城东南角,这里是有名的贫民区,

相当多居民,要么是拖家带口,要么是鳏寡孤独,

总之,都是弱势群体。

事先说一下,

没有什么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影视剧里都是胡编的。

即便有漂亮的小女孩,

早就被达官显贵用高价买走了,哪能轮得到穷瘪三?

陆远不徐不疾地瞎逛,满眼都是低矮的土坯草棚,

还有更穷的人,在地上挖个地洞,

上面用几根树枝,随便搭个窝棚住着。

这种环境,简直惨不忍睹,比猪狗都不如。

可是,有人就有贫富差异,强行均贫富的副作用非常大。

朝堂已经尽可能,提供免费菜粥和医疗,

但,眼下还做不到免费提供住房。

有句老话,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就陆远的亲身经历而言,

“富长良心”值得商榷,但“穷生奸计”是必然的。

当人类面临绝境,为了活下去,

所有的道德与法律,都会被踩在脚下。

就像,陆远身后,似乎跟着一个小偷……

一个非常瘦弱的,七八九岁模样的小扒手。

陆远不用回头,就能感应到,

小扒手的视线,一直打量着自己工作服的口袋,已经跟了两条街。

他不露痕迹地往一条窄巷走去。

果然,小扒手跟了过来。

当陆远转过巷口,小扒手紧赶几步,探头窥视。

咦?

傻大个人呢?

咋一眨眼就没影了?

就在他百思不解时,他的身后,陆远咳了一声。

“喂!是在找我么?”

小扒手惊讶的扭头,发现是“傻大个”,

立刻意识到不妙,撒腿就跑,。

陆远也不急,慢慢的跟在后面,

他想看看,这小扒手的落脚点在哪里?

如果真有困难,他会力所能及给于适当帮助。

小扒手“呼哧呼哧”跑了好几条街,

看看身后,没见到“傻大个”,才稍微放心。

唉,这年头,活着太难了……

就连小偷也不好干,稍不留神就会挨打。

越想越气,他闷着头往家走,

三转两绕,钻进一间破旧废弃的小杂院。

陆远跃上附近住家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小杂院内部情况。

咦?

居然有一个穿着丝绸衣裙的漂亮小娘子……

脸被打的“pia~pia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