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第047章 稿费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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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玥来找陆明珠时才九点左右,距离吃午饭的时间尚有一段距离,她很自然地拉着陆明珠先去逛街,目标是万古洋行。

作为香江规模最大的一家洋行,太古洋行的货品最齐全。

“一周后是外公的生日,我想给他挑一件礼物。”明玥说道。

陆明珠微怔,“贺先生的寿辰?”

明玥点了点头,“对呀!过了下个礼拜天,外公就六十六岁啦!幸亏有你,不然他老人家未必能过六十六岁的寿辰。我爸和我妈想给外公大办寿宴,外公不同意,说一家人吃顿饭即可,也不叫我们张扬。他来香江不久,外人都不知道他的生日,往后也没必要知道。”

陆明珠好为难。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送礼,有点说不过去。

她可是收下贺云送的很多贵重礼物,又因乾隆御制扳指欠他的人情。

可是,送什么礼物才得体呢?

“我们到洋行看看有什么东西适合做寿礼。”陆明珠倒比明玥还积极些,“等我准备好礼物,麻烦你到时候转交给贺先生。”

既然他们一家人庆祝,那么作为外人的自己就有不去的理由啦!

明玥忙道:“我来找你玩,可不是让你给我外公买礼物的。”

“你别多心呀,我只是想回报贺先生一二而已,我欠他的人情。”陆明珠挽着她的左边胳膊,亲亲热热地说道:“多谢你的提醒,不然就失礼了。”

明玥闻言便笑:“外公什么都不缺,心意最重要。”

陆明珠问道:“你打算送什么?”

“给他老人家挑一支钢笔。”明玥没想花大价钱买很昂贵的东西,倒不是小气,“钢笔用得着,换成别的,被扔到犄角旮旯里生灰尘的可能性比较大。别看外公为人温和好说话,其实骨子里特别挑剔,我都拿捏不准他的爱好。”

“就没一点爱好吗?”陆明珠很好奇。

明玥想了想,回答道:“喜欢读书算不算?还喜欢书法。外公年轻时家贫,没有机会上学读书,所以才会在十几岁时被骗到南洋做苦力,要不是他生性谨慎,又机缘巧合逃出生天,最终的结果就是和同行的老乡一起死在矿山里而永远不被人知道。后来发达了,外公请人教他认字,特别重视子女的学业,个人坚持练习书法几十年从不懈怠。”

陆明珠心里知道该送什么做寿礼比较合适了,但她还是和明玥一起走进万古洋行。

店中有不少客人,都在挑选他们心仪的洋货。

别说普通店员,就是经理也不知道陆明珠目前是他们洋行的大股东,故而和招待其他客人的态度一样,派一个店员近前。

是个白人姑娘,深刻的五官,身材高大。

“两位小姐,需要点什么?”流利的英语脱口而出,十分丝滑。

“我们先看看。”明玥说完,又用国语对陆明珠说:“洋行就这一点很讨厌,只说英语,导致很多不懂英语的顾客没法进来购物,从而滋生了一个黑心的行当。”

陆明珠抿嘴一笑,“买办!”

黑不黑心,她不好评价,因为陆家老祖宗就是买办出身。

“对,就是买办。以前叫买办,现在叫经纪人,差价赚得厉害。”明玥没忙着挑选打算送给外公的钢笔,而是先看漂洋过海来香江的外国品牌服装,指着一条缀有红色腰带的白色丝绸连衣裙对陆明珠说:“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陆明珠端详片刻,适合当小礼服,也适合日常穿,两用的。

设计感很强,放到半个世纪后都不过时。

“你穿上也好看。”她道。

明玥长相肖父不似母,五官极漂亮,是个大美人。

唯一缺点是相对陆明珠的雪白肌肤来说,她的肤色有些黑,属于健康肤色,也就是正常人的肤色。

明玥摇头道:“我不喜欢穿裙子,我喜欢穿裤装,行动方便。”

招手叫白人姑娘把她看中的连衣裙取下来,“明珠,尺寸挺适合你的,我送你呀!”

“不用,不用,我自己买。”陆明珠不差这点钱。

明玥没和陆明珠争执,接着给自己选了一套连体裤装,蓝色牛仔面料,设计得很硬朗,她却十分喜欢,直接拍板买下来。

她还给她母亲挑了一套夏奈尔的格子套装,又给明辉挑西装。

深蓝色窗格西装,十分有质感。

明辉风流倜傥,穿什么都好看,像个衣架子。

陆明珠觉得明玥很有审美,眼光一流,刚要称赞几句,却又碰见陆菲菲在挑男士西装,忍不住高高挑起双眉,打了声招呼:“七姐。”

陆菲菲吓一跳,转身看到她,拍了拍胸口,“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不是我神出鬼没,是你太专心了。”陆明珠朝她拿的西装扬了扬下巴,“你不觉得爸爸不适合穿这么年轻的西装吗?”

“不是给父亲买的。”他喜欢穿定制,都是裁缝上门给他量体裁衣。

陆明珠恍然大悟:“给你那个表哥买的?”

陆菲菲脸色微微一红,“你见到父亲,可不准多嘴。”

不忘再叮嘱一句。

“我懒得管你们,只提醒你一句,谢君峣几个月前就在工地见过你那个表哥,在咱们全家来香江之前。”到底是同父异母,陆明珠提醒了一句,“信不信由你。”

责任尽到了,往后无愧于心。

陆菲菲却道:“表哥跟我说过。”

陆明珠微微皱眉,“说过?怎么糊弄你的?”

“什么叫糊弄?他只是实话实说罢了。”陆菲菲瞪她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长一千一万个心眼子?天天哄父亲,哄得他把珠宝公司三成股份给你,又把好东西给你,兄弟每人有100万创业基金,就我只获得一栋楼。”

盯着陆明珠胸前的大福瓜,眼睛有些红。

陆明珠出门时虽然加了一件大衣,但没扣上,故而胸前的毛衣链十分扎眼。

真的好嫉妒!

注意到陆菲菲的目光,陆明珠笑了一声,“爸的东西都在他自己手里,由他老人家自主分配,想拿,各凭本事,别在这里发酸。”

陆菲菲哼道:“你别高兴太早,你戴的可是祖母心头好物。”

“什么?”陆老太太想要?

那可太好了。

陆明珠通过原身的记忆发现她最厌恶的人就是陆老太太,上次在香江大酒店气得她拂袖而去,陆明珠正觉不够哩!

陆菲菲把手里的西装递给店员,用蹩脚的英语说:“帮我包起来。”

转过身,她看着陆明珠,提醒道:“你最好不要让祖母看到你戴这块福瓜,听我妈说,这块福瓜是哪个总督献给慈禧太后的寿礼,满翠又饱满,晶莹剔透,寓意又好,慈禧太后特别喜欢,却没带进棺材里,赏赐给人了,后来不知怎么落在咱们祖宗手里。祖父在时,祖母就想要,祖父没给,传给了父亲,父亲后来找卡地亚珠宝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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怼她了。

毕竟年纪大了吼!

陆明珠突然良心发现。

陆平安摸摸脑袋,“她说以前不知道我是亲重孙,只觉得我可能是长得像我爸所以才被奶奶收养回家,又觉我们这一房让陆家没了嫡系后代,所以生气,现在看到陆宁吃胖后的长相才知道被爷爷奶奶给糊弄了,亲自去问爷爷。得知真相后,为了补偿对我多年的冷落,她把她积攒的私房送我一点。”

“何止一点啊,是很大一点好不好!”珠宝体积小而轻,一箱约有数百件,总共有五箱珠宝,两箱古玩字画。

亲爹才给她一箱珠宝。

这老太太,真是个阔太啊!

往日小瞧她了。

不过,陆明珠现在也没想着讨好她。

陆平安大方地道:“姑姑,有您喜欢的,您随便挑。”

陆明珠摆摆手,“我什么都有,就不要你一个小孩子的东西了,你留着娶媳妇用,或者将来分给宁宁一点点做嫁妆。难得老太太大发慈悲,你可别辜负她对你这位嫡重孙的重视。”

很明显,老太太看重的不是陆平安,而是陆平安的身份。

陆家嫡系血脉,正宗继承人。

虽然陆明珠不要,但陆平安感念她对自己一直不离不弃,直接把箱子扣上,整箱放在她面前,“那就给您一箱珠宝,我瞧着都不错,里面肯定有您喜欢的。”

陆明珠嘴微张:“平安,你膨胀了。”

太膨胀了。

刚到手,还没捂热乎,直接送她一箱?

老太太知道,不得气死?

她可是把老太太气了好几回。

陆平安露出两个酒窝,眼睛也是弯弯的,“我一个男人戴不了珠宝,以后的媳妇还不知道怎么样,先给您一箱,以后再给宁宁留一箱,剩下的等我成年后拿去银行抵押,然后做投资。再说,太奶奶以前对您也不好,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算是我替她老人家给您的补偿啦!”

陆明珠呼出一口气,“这叫我怎么接受呢?”

接受,不好意思。

不接受?

不不不,谁能拒绝这样的一箱珠光宝气呢?

陆明珠反正是做不到。

陆老太太嫁进陆家六七十年,积攒的宝贝可谓是堆积如山,出发前又把屋里刮得干干净净,连衣服扣子都没放过,可见她有多么重视自己的财富,但现在陆明珠清楚看到她给陆平安的都是好东西,精挑细选出来的,比大福瓜更好的比比皆是。

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非惦记那块福瓜。

陆平安合上其他的箱子,笑道:“您提走就行,还能怎么接受?”

陆明珠道:“给我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仍给陆平安收回的机会。

陆平安神色坚定,“不会反悔的。”

若是反悔,他就不给了。

于是,陆明珠离开香江大酒店时,手里多了只皮箱,沉甸甸的,特别压手,还是保镖接手,她才感到轻松一些。

回到山上,明玥正打算和她分道扬镳,忽听她说:“明玥,麻烦你来我家一趟,把我打算送给贺先生的寿礼带回去。先放在你那儿,等到正日子的时候再替我送给他,祝他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免得我到时候忘记了。”

明玥客气地道:“没必要让你破费。”

“没破费,是旧东西。”陆明珠打算送贺云一块砚台。

老爷子留给她的嫁妆里有两块砚台,她把端砚找出来交给明玥,“巧得很,雕刻的是松鹤延年,也算应景。”

明玥不懂这块端砚的珍贵,笑道:“那就替外公谢谢你了。”

她觉得这份礼物很用心,因为她外公喜欢书法嘛!

待她离开,陆明珠迅速跑回卧室。

看她新得的一箱珠宝。

一箱哦。

怪不得原身得知自己和陆平安被放弃时立刻气晕过去,换谁谁不气啊?带走那么多财产,留给她的不过是九牛一毛。

虽然原身气晕时还没发现陆父给她留的财物。

去他的衣食无忧!

真正的宝贝一件没有。

想到陆父信中说留给原身的财物够她衣食无忧,可相比偌大的陆家家产,衣食无忧算什么?忒让人心生不平了。

是,书中陆父最终把大部分财产给陆慎兄妹,但老太太的私房却落在二房手里。

老太太比陆父早死十几年。

陆明珠从箱子里拿出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放在手上把玩,然后开开心心地把整箱珠宝收进空间里藏着,好心情延续好几天。

直到星期三放学回家,她收到《香江日报》的回信。

信中委婉表示《殉葬》虽然按照征稿要求写得不错,但精彩仿佛没有完全呈现出来,希望陆明珠可以扩写内容后再寄给他们。

陆明珠傻眼。

重新写,再扩写,真的很累啊,她的速度一直那么慢。

那些文豪类的小说里,主角们写一篇被录用一篇,发表一篇火一篇,粉丝无数,怎么轮到她不是被退稿,就是被要求扩写?

难道是她的水平有问题?

也许是的。

在她做编剧的那几年里很难有经典再现,大多数是新瓶装旧酒,要么就是改编ip,没有百花齐放的盛况,更别说万人空巷看电视的情景。

陆明珠挠挠头,重新铺开稿纸。

她就不信她写不好这篇小说。

因有底子在,情节一气呵成,两天完稿,寄了过去,当日抵达《香江日报》所在的报社,落到之前审稿的王编辑手里。

见是知微来稿,王编辑急急忙忙地打开。

新增加的内容就精彩多了。

所谓民间的少女不过是有望登基的皇子所安排,他忌惮萧家兵权,原本想用少女取代萧妃,借省亲的机会拿到萧家执掌的虎符,谁知萧家爱惜女儿,眼见帝王将崩,竟想出偷梁换柱之计,皇子和少女便顺水推舟,按萧家的计划进京、进宫。

待帝王驾崩,萧家完成交换,自以为得计时,少女在皇子的帮助下又换了回来,以萧妃的身份回到萧家,然后被送出京城避祸。

三年后回来,如愿窃得虎符,完成新帝交代的任务。

萧家全凭虎符执掌十万大军,失去虎符便似老虎没了牙,无法成为新帝的威胁,而他们也不确定接回来的少女到底是不是亲生。

到结尾,他们也没发现虎符失窃。

用王编辑的嘴巴讲故事稍显平淡,但情节设计得很巧妙,读完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王编辑马上安排人校正,接着就排版,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刊登到《香江日报》上面,分上下两章,勾引读者买拥有下章内容的报纸,好提升销量。

星期天,陆明珠看到刊登自己小说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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