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进入大芒山打猎

“在呢,长乐你要用么?”姑姑问道。~白!马·书.院¢ +醉\新/蟑-踕/耕*新\哙¨

“我想给箭矢装上箭羽。”

“只剩一部分了,在后院呢,长乐你找找看。”姑姑手指柴火堆方向。

王长乐点点头,跟他想的一样,在后院翻找一会儿,果然找到半篮子鸡羽毛。

在农村,杀鸡后的鸡羽是不会被随意丢弃掉的,一般会依据羽毛部位和质量进行精细分类利用。

翅羽、尾羽很硬,是猎户的简易箭矢主要来源,家里刚好有鱼,用鱼鳔胶固定在箭尾,箭羽就做好了。

而颈部、腹部的羽毛很软,用作填充冬被、枕头,在冬天甚至比破棉絮更保暖呢,姑姑家盖的就是这种羽毛被子。

至于剩下的短小杂羽残羽会攒着,大量收集起来草木灰混合发酵,用于菜地追肥或者用于引燃柴火。

反正一只鸡身上全是宝贝,要么吃了,要么用了,在云溪村别想安然无恙。

王长乐给三只木箭尾巴都固定上硬硬的尾羽,对进山信心大增。

当然了,硬羽只是相对鸡身上其他羽毛而言,和军队中所用的雕翎雁翎比起来差多了,又软又薄,受风力影响大,十五米外准头大幅度下降不说,在下雪下雨天气还会潮湿变形。′咸,鱼/看¨书- ?追!最~芯′璋_踕?

可王长乐对此不在乎,他不在乎准头,有百发百中在,二十米外范围内必中,他要的是箭速,越快越好。

“哥,吃饭啦。”

“嗯,你们先吃,我这就来。”

又翻了翻,从柴火堆后面翻出个废弃的背篓,刚好装箭矢和猎物,再后院捡了些竹片备用,去灶房装了以小包袱的草木灰,这些都在山上有大用呢。

早饭非常丰盛,满满一大碗大米浓粥,一个鸭蛋,一个鸡蛋,一桌子窝窝头摆在面前,少说也有七八个,望着母亲那渴求的眼神,王长乐嘴角一抽,不吃完母亲不会放他进山。

“娘,我不去大青山,就在大芒山山腰下边,没什么危险,好多人还进去采药材呢。”

“长乐,听话,吃饱了有力气。”姑姑和母亲统一战线,这桌风声早餐也有她的一份成果。

王长乐看向父亲,父亲沉默着代表他的立场。

“行...吧!”

天知道他是怎么吃完满满一桌子,强烈怀疑母亲做一桌子窝窝头的目的,是让他首不起腰,进不了大芒山。

“长乐哥,我要和你一起进山。”

“不行!”

“不行!”

“不行!”

王长乐,母亲,姑姑异口同声,严词拒绝。,衫?叶`屋? !首~发+

铁蛋顿时蔫了,嘀咕道:“不是说没危险么...”

“你长乐哥手上有弓,你有啥?想给野猪送口粮啊。”姑姑一巴掌扇过去,铁蛋好似想通了一般钻进后院,出来时高举一把大锤子。

全家人无语。

铁蛋铁了心说要进山保护长乐哥,姑姑拿他没办法,哀求看向王长乐。

姑姑姑父只有铁蛋一个孩子,王长乐自然不会让他犯险,让大家都进院子里,拿起一只鱼挂在碎石垒砌而成的夯土围墙上。

一家七口人站在屋门口,不知道王长乐要干嘛,铁蛋一脸疑惑,小勇瞪大了眼睛,小倩猜到哥哥要射箭,兴奋的首拍手。

“从东屋门口到院墙有二十米,铁蛋,看见鲫鱼眼睛了吗?”

(背景设定:大秦皇朝使用米制单位,丈尺换算太麻烦,见谅)

铁蛋点头。

“如果你能射中鱼眼,我就答应你一起进山。”

嘶——

倒吸凉气声。

全家人除了小勇,全都震惊望着王长乐,小倩都不拍手了,一脸傻样,哥哥这是在为难铁蛋哥吗?

铁蛋吞咽一口唾沫,说道:“长乐哥,射中眼睛?不...不可能。”

王长乐淡淡一笑,右手从背后一抹,弯弓搭箭,瞬间射出。

整个过程不超过两秒钟,一气呵成。

“小倩,把鲫鱼取回来。”

小倩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夯土墙上拔下来,手捧着鱼回来时,父亲张大了嘴巴,姑姑母亲捂嘴惊呼。

只见箭矢赫然从鲫鱼的一对鱼眼穿刺而过。

铁蛋人傻眼了,长乐哥什么时候练的箭法?居然这么厉害!

“哥哥好厉害...”小勇流着哈喇子说出众人心声。

二十米距离,射中鱼眼睛,就是县衙里神射手也不过如此吧...

母亲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一半,长乐有这等本事,她放心多了,父亲骄傲的拍了拍长乐肩膀,孩子学的一手好箭法,他很欣慰,将来不种庄稼也能养活自己,比他强啊。

王长乐最终还是一个人进山,一身猎户打扮,袄子,背篓,绳子,弓箭,菜刀,手套,皮囊,腰间挂着一个葫芦,是临出门前姑姑给挂上的,里面有烧酒,防寒暖身子。

大芒山山脚下,依稀能见到几个人影进入山中,那是云溪村和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

冬天进山之人除了猎户还有药农,他们同样身穿羊皮袄,背个背篓,手里却拿着破冻土的铁钎。

很多药材只有冬季大山里才能找到,比如冬茯苓,天麻,忍冬藤,还有能治妇科病的五灵脂,也就是蝙蝠粪。

不远处,几个樵夫正在砍树。

望着这一幕,王长乐内心颇多感慨,如果不是生计所迫,又有谁会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冷天进入皑皑雪山呢。

不伤春悲秋了,自己家条件没好哪儿去,先填饱自己和家人肚子再说。

大芒山很高,很深,王长乐走一步看三步,格外谨慎,冬季还在外面乱窜的动物最冻得隐藏自己,再加上大雪覆盖,更难以捕捉踪迹。

大致走了有一百米高,回头一望,村子变成个小黑块,王长乐裹紧袄子继续深入,怎么就没个猎物呢,心里着急啊。

走来走去,周围景色都一个样,白的让人反感,树上光秃秃的,好在太阳够大,也没风雪,让大芒山多了些暖色,王长乐耐着性子走下去。

作为一个猎人,耐心和经验甚至比手里的弓更重要。

又过去一个时辰,王长乐眼尖发现一处异常,轻手轻脚挪到一片灌木丛下,半跪下定睛一看,果然是动物脚印。

是什么动物呢,前爪印像婴儿拳头,后爪印拖出十厘米的雪痕。

这是野兔特有的跳跃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