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瓜 作品

第143 章 一笑倾人城,再笑亡一国

“啊??”

王承恩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毕竟他为太监,就对女色无半点兴趣。·3!0-1^b+o′o+k`..c!o-m*

督主果然异于常人也。

“嗯?”

王承恩回过神来,连忙道:“贵妃娘娘声色甲天下,若论姿容,后宫,后宫……”

“后宫怎么了?”

“奴才不敢言!”

“本督主让你说你便说,就是陛下听到,亦不会怪罪~”

王承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后宫无人能及!”

他这话可是将后宫一众妃子都得罪死了。

若贵妃娘娘姿色只是比其她人略高,他肯定不会冒着得罪一众妃子的风险,说一个废妃姿色绝伦。

但贵妃娘娘之美,冠绝天下,他如何敢说谎。

陆正淳手中的一对狮子头瞬间不转了,好一个声色甲天下,他陆大人也算是见过不少美人了,若论姿色,金陵十二钗中的秦可卿己是上上,季明玉同样不差,竟有人能盖其二人者?

他还是短视了,天下英雄如过江之鲫,天下美人又怎会少了去?

陆正淳收起狮子头,拿出一把折扇学那文人骚客唰的一下打开。

“贵妃娘娘姓甚名谁?”

“娘娘姓陈名沅,字圆圆,入宫后陛下又为其取字畹芬。”

啪!

陆正淳一合折扇,眼睛一瞪,“陈圆圆?!”

一笑倾城,再笑亡国的红颜祸水?

陆正淳全然忽略了天子亲为其取字所表的喜爱。,衫?叶`屋? !首~发+

他想的是陈圆圆这天下第一美人都有了,辽东总督莫非是放清军入关的吴三桂不成?

他对火器的改制刚刚开始,就得防着建奴入关。

到时他陆大人还得披甲挂帅不成?

披甲挂帅?

陆正淳嘴角越咧越大,洁白整齐的牙齿露了出来。

让他指挥千军万马,他肯定没那本事,让他披甲冲锋,那不是给他送杀戮值吗?

凭借他现在的各项属性,他就算是杀他个三天三夜也不知疲倦!

就是没大炮一响,伏尸百万,赤地千里来的畅快。

“王承恩,辽东总督为何人?!”

王承恩汗颜,他一个小小的东厂百户哪知道什么辽东总督。

“督主恕罪,奴才不知。”

陆正淳一拍大腿,“速速将海大富叫来!”

“诺!”

海大富领着一众东厂番子,心思二用,一边想尽搜天下能工巧匠之事,又一边想督主的大鹏捉蟒服。

至于火器,他觉得那玩意还不如弓箭好使,只是督主交代了,他照做便是。

反正左右不是他去捣鼓那玩意,到时候他只需要管理妥当,防止走水就行。

“海公公,督主命你上前!”

海大富虽一心二用,但那眼睛可一首不离陆正淳所乘的马车,听见王承恩的话,什么搜罗天下能工巧匠,大鹏捉蟒服皆被他抛到脑后,飞沙走石就朝马车跑去。*零^点-墈+书· !哽?歆·罪\全~

“海大富拜见督主!!”

陆正淳掀开车帘,见海大富气喘吁吁,暗道一句东厂番子还得练。

这才跑几步就喘成这样了,以后如何用?

“你可知道辽东总督为何人?”

海大富面色一僵,他不知啊!

“督主恕罪,奴才不知。”

陆正淳落下车帘,“退下。”

“诺!”

海大富又健步如飞跑了回去,但回到诸厂卫前却面不改色,大气都不喘一口。

这便是他海大富的本事,跑到督主前气喘吁吁,才能体现出他听令后立即动身,使尽全身力气只为听督主差遣。

回到诸厂卫前面不改色,才能体现出他身强体壮,尚能震慑诸厂卫。

这些都是细节啊,海大富略微自得,又想到方才督主问他之事没有答上来,这属实不该!

“尔等可有人知道辽东总督为何人?”

一众东厂番子面面相觑,竟无一人知道。

海大富冷哼一声,“都是废物!”

待回去后便收集天下文臣武将之名录,全须全尾的背下来!

海大富还不知道,因为他喘气这事,陆正淳己经在想操练东厂番子之法了,若是知道,肯定要哭晕在厕轩。

刚巧到了皇城外,陆正淳又派人去往玄真观寻白龙。

这小子可还欠着他陆大人五百万两呢!

他如今正是用银子的时候!

……

大同府外。

一白衣少年腰间挎着宝剑,身上背着行囊,怡然自得的看着官道两侧。

阿嚏!

“是谁又在想小爷我了?”

此人不是与陆正淳约定好在玄真观等他的白龙又是何人?

白龙那身白袍己经黄的发亮,额头系黑带,一路山高路远,他可是马都跑死了几匹。

“一个个的把小爷当傻子,我看你们才是大傻子,哈哈哈哈!”

原来白龙这小子,虽为那所谓“隐天子”的替身,在白莲教被洗脑了数十年,但这小子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在白莲教时装的忠心耿耿,一装就是数十年,一出白莲教,他也不知道江南之地有没有白莲教的人盯着他,他就搭着陆大人的顺风车到了神京城。

待到了那玄真观,又偷了贾敬老头私藏的银子,连夜跑了!

至于那所谓的五百万两白银,他自然知道藏银之地,但他不敢去,有没有还是两说呢。

再说去了即便是有他也拿不走,还不如趁早溜之大吉。

什么狗屁皇位,金山银山,他稀罕个屁!

他可是要做天下第一剑客的人!

至于陆正淳那本事,他也不学了,到时候他是死是活可由不得他。

他才不想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听闻蜀地有剑仙,他不敢往南方走,只好绕道从山陕一带自大同府至西安,再入汉中。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站住!!”

白龙正兴致勃勃高吟李太白的《侠客行》,就被一骑黄鬃马,带十余杂兵的粗狂男子挡住了去路。

白龙眼神一凛,不动声色的握紧了手中的纯钧剑。

这剑也不过赝品,但难辨真假,陆正淳不是专业人士,看不出来也正常。

“小子,吾乃神京城万军营指挥孙绍祖,且将你腰间那剑拿上来一观!”

若是神京城的官员,听到这所谓的万军营自然要捧腹大笑,万军营并非十三座大营之一,而类似于后世之民兵,专管战时所用的民夫牛车,平时便如前朝卫所,耕田养畜。

但这京官到了地方,那可就不一样了。

这孙绍祖不正是原著中迎春嫁的中山狼。

原来这厮见天子亲征,贪生怕死,便送了些银钱给长官,其又是贾府门生,那长官想左右他们也不过是管些民夫,打扫打扫战场,无伤大雅,就将其隐了下来。

待天子一走,他就偷偷溜回大同府作威作福。

如今白龙这白眼狼遇上孙绍祖这中山狼,二狼相争,不知鹿死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