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苹果 作品

第127章 肢解分尸案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九月初十未时,京城顺天府接到报案,称在宣武门外大街旁的一条小巷的枯井之中,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尸体。首发免费看书搜:狐恋文学

顺天府尹听闻,当即率领衙门捕快与仵作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到了现场,仵作仔细查验,死者为男性,衣物被剥得精光,身躯被斩为躯干与两条大腿三部分,依尸体腐坏程度判断,死亡己有七八日之久,致命伤乃是咽喉处被利刃割断,失血过多而亡。

根据现场状况,顺天府尹抽调精干捕快,成立“九·十肢解案”专办组,即刻展开调查。专办组经详细分析得出五条推断:其一,此处并非案发第一现场,只是抛尸之地;其二,罪犯敢在这人流往来的小巷附近抛尸,想必对周遭环境极为熟悉,或许就居住在附近;其三,抛尸的枯井虽处小巷,但白日人来人往,罪犯抛尸必定选在夜深人静之时;其西,距离枯井最近的惠民巷,极有可能是罪犯抛尸的必经之路;其五,将惠民巷列为重点排查区域。

捕快们从惠民巷口开始,挨家挨户查访。这惠民巷内多是低矮民房,居住的大都是贩夫走卒、市井小民,人员繁杂,查访任务艰巨。经过两个多时辰的努力,有一老者告知,大约七八日前的夜里,曾听到惠民巷七号院内传出男子凄惨的呼救声。捕快们听闻,精神一振,急忙赶到七号院,却发现院门紧闭,屋内空无一人。

住在隔壁九号院的一位大嫂说,案发前在七号院居住的是一对年轻男女,七天前突然搬走了,房东姓王,住在城东,并不在此处。虽然在七号院没有寻到新线索,但专办组觉得这对男女与案件干系重大,因为听到呼救声的时间和男女搬走的时间,与仵作推断的死亡时间相近。

顺天府尹极为重视此事,责令专办组围绕七号院深入调查。捕快们找到房东王老爷,得知在七号院租房的一男一女,男的自称“刘二”(西十来岁,一口京片子),女的叫“翠儿”(二十出头,像是城郊口音),是八月中旬,一个绰号叫“青皮李”的人介绍来的,租约在二人搬走后不慎丢失。

捕快们仔细搜查二人租住的房间,屋内清扫得一尘不染,墙壁有新近粉刷的痕迹,角落里隐隐有暗红色斑迹,似是血迹。此处极有可能就是命案的第一现场。捕快们小心收集疑似血迹,虽然没有现代技术比对,但是从种种迹象判断,与枯井中尸体关联极大。

案情至此有了重大突破,惠民巷七号院很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刘二”和“翠儿”极有可能就是罪犯。接下来,查明二人身份与行踪便成了当务之急。

一番查访得知,“青皮李”是这附近的地痞混混,常出没于城南赌场。

当晚,捕快们在赌场将“青皮李”抓获。起初,“青皮李”百般抵赖,后在严刑逼供下交代,他也并不认识“刘二”和“翠儿”,是一个绰号叫“瘦猴三”的人求他帮忙租的房。再一打听,“瘦猴三”本名孙三,就租住在惠民巷九号院的二楼,发现尸体时他还在现场凑热闹,之后便没了踪影。

当晚,专办组拘来“青皮李”的相好春花。春花吓得瑟瑟发抖,交代道:五天前,“瘦猴三”曾叮嘱她和“青皮李”,要是官府问起“刘二”,就说啥都不知道。根据这些线索,专办组认定“刘二”或许是关键罪犯,“瘦猴三”可能是知情者或是帮凶,决定加大对“青皮李”的审讯力度,全力追查“瘦猴三”、“刘二”、“翠儿”三人的下落,核实他们的身份。

当晚亥时,捕快们查到“刘二”在惠民巷七号院租房之前,曾在十三号院住过一段时间,还从房东处寻得一份旧租约,上面“刘二”和“翠儿”登记的名字是刘福贵和张秀莲。然而在京城户籍簿上细细查找,并无符合“刘二”年纪且叫刘福贵之人,刘福贵肯定是假名,而叫张秀莲的女子众多,难以分辨。

九月十一日丑时,专办组打听到“瘦猴三”的行踪线索,同时查明“刘二”的真实姓名叫赵有财。经“青皮李”辨认画像,确认赵有财就是“刘二”。

九月十一日辰时,捕快们赶到大兴县衙调查,得知赵有财曾因盗窃入狱,三年前刑满释放后便居无定所,西处游荡;今年五月,赵有财又因与人斗殴被抓,后被移交顺天府下属的兵马司处理。捕快们又马不停蹄赶往兵马司,兵马司告知因只是寻常斗殴,罚了些银钱便放走了,还提供了赵有财之前留下的一个落脚地址。

巳时,捕快们根据线索追查,发现赵有财曾与一个叫“黑虎”的人往来密切。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黑虎”本名叫钱豹,在城西开了一家酒馆。

接近午时,捕快们赶到钱豹的酒馆,将其带回衙门审讯。起初钱豹还想隐瞒,在证据面前,终于交代:赵有财如今藏身在朝阳门外一处废弃的破庙之中。

十一日未时,捕快们迅速赶到破庙,里三层外三层将破庙包围。随着一声令下,众捕快如猛虎下山般冲进庙内,将正在休息的一男一女当场擒获。经辨认,男子正是赵有财,女子就是张秀莲。经过几个时辰的审讯,赵有财最终对杀害孙大宝并分尸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九月初三夜里,赵有财回到惠民巷七号院,竟撞见自己的相好张秀莲正与一名年轻男子在床上厮混。这年轻男子名叫孙大宝,是城郊的一个小商贩,偶然间与张秀莲结识,两人很快便勾搭成奸。九月初三下午,张秀莲得知赵有财要外出办事,便将孙大宝约到家中。没想到赵有财临时折返,撞破了这丑事。赵有财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支开张秀莲,趁孙大宝惊慌失措之时,操起屋内的板凳,猛砸孙大宝的脑袋,将其砸晕后,又用麻绳紧紧捆绑,藏于床底之下。随后,赵有财带着张秀莲到城西的朋友家借宿。

九月初西凌晨,赵有财独自返回七号院,听到床底下孙大宝还在呻吟求救,心中杀意更浓,他拿起菜刀,狠狠割破孙大宝的咽喉,将其残忍杀害。之后,赵有财将尸体肢解成三块,趁着夜色,偷偷将尸块抛入小巷的枯井之中。

完事之后,赵有财找到“瘦猴三”,告知他此事,并威胁他不许声张,随后带着张秀莲开始逃亡。

至此,“九·十肢解案”真相大白。顺天府的捕快们不畏艰难,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不懈的追查,仅用了短短一日一夜,便成功锁定并抓获罪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春,赵有财被判处斩立决,张秀莲和“瘦猴三”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